近20%考点被删除
针对即将公布的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,从大的方面来看,司法考试考查的趋势是宽度变窄,深度加深,今年在原来考点的基础上有近20%的考点被删除,重要的考点会考得更深,与实践结合得更加紧密。
由于在大纲划定的考查范围有所收缩的情况下,试卷考查的知识覆盖面却扩大了,而且大纲删除的考点多为原本就不会考查的理论性考点,所以考生的复习负担事实上并没怎么减轻。多年来,试卷难度虽然基本持平,不过因为考生自身的应试水平不断提高,司考命题本身的难度每年也会相应增加,通过率会与去年持平。
重点学科与重点内容不变
司法考试的特点是“重者恒重”,即重点永远是重点。
从2002年到现在,每个学科、学科与学科之间的比重,学科内部的重点都是比较固定的,比如说民法、刑法、民诉、刑诉这四大法所占分值分别在七八十分左右,民法有时会占到100多分,其他像商法、行政法大概占50多分,国际公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、法理学、宪法学等小学科会考得比较少,每科的考分大概在一二十分左右。就学科内部而言,重点也是比较固定的,如民法常考的点包括物权法部分、合同法部分以及侵权法部分。
像宪法中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选举制度,刑法中的数罪并罚、自首、立功、累犯等刑罚适用制度和抢劫、盗窃、诈骗、绑架等犯罪种类等都属于各科目的核心内容。论述题主要集中在法学理论和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、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基础理论,并且与社会热点密切相连。
新增考点
关注新制定、修订的法律文件
新增考点的重点在于新制定和新修订的法律文件。
2008年新增法律较多,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、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反垄断法》、《律师法》(修订)、最高法院作出的行政案件管辖和撤诉的两个司法解释、《民事诉讼法》(修订)都是考点的重中之重。
尤其是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和《民事诉讼法》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。
从去年司法考试结束到现在,很多和司考相关的新法律、法规、司法解释相继出台,一些重要法规在修订时也有许多新变化。
比较重要的是一些法律的修改,如《民事诉讼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律师法》、《个人所得税法》、《房地产管理法》等。《个人所得税法》与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变化很少,而《民事诉讼法》和《律师法》变化较多,所占分值会比较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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